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

我的菲罗索菲:少数派

我喜欢的歌曲很奇怪。

是的,越多人喜欢的东西,我越不喜欢。

就好像Michael Jackson来说,
我小学开始到中四疯狂崇拜他,
当时是他事业的最低潮,
那个时候真正迷他的人没有多少个。

我中四的时候,Michael Jackson去世了,
是那时候的超级无敌霹雳非常轰动的消息,
因为在他决定开50场演唱会的前夕,
竟然一命呜呼~~

有人说,艺术家死后才有价值。

是的,平时不看Michael Jackson录影带的,
却突然间变成疯狂崇拜者,
一天到晚听Michael Jackson的歌曲,
到处都播放“Billie Jeans”,
那个时候,我把Michael Jackson的录影带全部删除了,
因为我突然间不喜欢他了。

是的,我就是这种人。

再拿周杰伦来当例子,
以前他刚出道的时候,
我和我两个姐姐就开始买他的专辑了。

那个时候,周杰伦在马来西亚还没那么出名,
我姐姐过后,就是到我开始存钱买他的专辑,
每一天听他的歌、背歌词、模仿他的酷。

又是到中四的时候,发现越来越多人喜欢周杰伦了,
结果那个时候,我停止了连续8年买他专辑的日子。

现在,周杰伦竟然没有一首歌进入我的《最好听的100首歌》的名单里,
可能我真的听到显了。

简称来说,我不是属于多数派的,
应该说,我一直坚持成为少数派的。

















我不是喜新厌旧。

在大家听着新歌的时候,我在听邓丽君的歌
在大家回味经典英文老歌的时候,我在听Eminem的饶舌
在大家听着Justin Bieber的还没发育的声音,我在听美国地下乐团的音乐

在大家因为怕训导主任而剪光头的时候,我选择留长发
在大家因为毕业后没人管而留长发的时候,我选择剪光头

是的,越多人喜欢的潮流,我越会选择回避。

可能就是因为我这样的性格,所以我才有机会接触那么多东西。

接触一样关东西久了以后,发现越来越多人在做跟我一样的东西,
我会赶快撇开这些东西,再去找下一个让我有兴趣学习的东西。

说到这个,不能不提我所接触过的运动,
我小学开始打篮球,
中学打羽毛球,
毕业后游泳,
进入大学开始健身。

原来我就是那个多变的人,不怪得有人说我不能谈恋爱,
我明白了!!

其实我的人生座右铭就是,不断地尝试新的事物,不停地学习新的技能,
这个世界太大了,太多东西了,
如果一成不变地死死地把自己投入一个事物,
错过的事情,是你永远计算不了的。

我还有很多计划等着我去完成,
可是就是要等到我毕业过后。




















没关系,如果我顺顺利利地毕业(但愿如此)
我才23岁罢了,大把青春,
到时再为我的计划冲刺!!

GAMBATEH啊!!


4 条评论:

  1. 少数派?那是不是代表如果很多人喜欢你的部落格,你也会停止不写了,甚至关掉部落格?

    回复删除
  2. @Esther
    -.-...很多人喜欢我的部落格,我很开心...可是我还是会继续写下去...写部落格很多人,每一天更新部落格的人好像没有多少个...

    回复删除
  3. 于是我崇拜你课业繁重仍然坚持每天更新。。加油啦!

    回复删除
  4. @Esther
    其实还好啦,因为我要的是平衡的生活,不是一味地读书读书读书,这样的生活谁都受不了...
    坚持每一天更新,只是不要让我的生活失去平衡罢了~

    回复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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